经典案例

东卫案例

希有刑辩|成功推进听证会,当事人终获不起诉决定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某日,刘某与师某因房屋租赁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在拉扯过程中发生了肢体冲突,师某经医院检查为右尺骨冠状突骨折,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
    辩护人李虎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刘某委托以后,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并与希有刑辩团队的其他律师共同讨论,拟定辩护的方向和思路,同时结合案件发生背景与证据情况寻找案件的突破点,并最终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推动了案件有效辩护的进行。
一、细致论证,仔细分析
 李虎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检察院阅卷,多次和刘某交流案情,申请调取相关证据材料,仔细分析案件情况,细致论证涉嫌的罪名,认为案件因民事纠纷而引起,刘某伤害故意不明显,向检察院提交了多份法律意见书及申请书。
二、积极沟通,推动听证会的召开
 通过和检察机关沟通,得知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尝试多次仍无法有效说服主办检察官的情况下,李虎律师结合批捕环节及对案件不起诉举行听证会的办案经验,向主办检察官申请召开听证会,向其阐述对刘某举行听证会的必要性及案件的社会效果,主办检察官最终采纳了该意见。
三、促进和解,未被起诉
 在确定召开听证会后,李虎律师积极准备听证会所需的材料,多次对刘某就听证会有关的注意事项加以辅导,并及时关注和疏导刘某的紧张心理。听证会当天主办检察官要求刘某坐在位于听证会现场的中间位置接受听证,李虎律师立即向检察官表示因为案件未进入审判阶段,刘某并非被告人,故申请刘某与律师坐在一起,最后主办检察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此举有效缓解了刘某的心理压力,使其能够顺利地完成听证会的全部流程。经过听证,刘某与师某达成和解,师某对刘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最终,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了减轻刘某的赔偿压力,李虎律师也主动将刘某的律师费全额退还,并鼓励刘某不要再纠结于该事件,积极面对未来的生活。



【东卫案例】希有刑辩|成功推进听证会,当事人终获不起诉决定